學者曾提出教學應遵循的原則有八,分別為:準備原則、類化原則、自動原則、興趣與努力原則、個性適應原則、社會化原則、熟練原則、以及同時學習原則。這八個教學原則尚可區分為起點、過程、結果三類。以下分述各項原則之意義,並嘗試賦予現代詮釋。
一、與「起點」相關的原則
1.準備原則
教學之前,施教者應使受教者在身心上有所準備,形成心向,或具備特定的先備知識技能。
2.類化原則
施教者要依據受教者已有的舊經驗,並喚醒受教者提取相關的舊經驗,以便有效學習新事物。
3.自動原則
施教者在教學過程中應激發受教者的學習興趣,並指導受教者學習方法,使受教者有意願振奮學習,並有能力進行自發自力的學習,積極主動進行意義的建構、再建構。
二、與「過程」相關的原則
4.興趣與努力原則
與前項略有重複,施教者應激發受教者的學習興趣,並使受教者能「持續地」投注心力於學習活動歷程,更設法克服學習活動歷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難。
5.個性適應原則
施教者應配合不同受教者個性、興趣、特質、經驗與能力等的個別差異,分別給予不同的目標、教材、教法、評量等,使每一位受教者的個性與潛能均能獲得真正充分的發展。
6.社會化原則
或稱共同參與原則,施教者除了應給予啟發群性發展的教學內容,在方法上亦應酌情採用合作學習方法,讓受教者透過團體的社會互動,促進群性發展。
三、與「結果」相關的原則
7.熟練原則
施教者應使受教者透過認知、練習與內化等,真正透徹地理解、熟練、堅持、或實踐重要的教學內容。
8.同時學習原則
或稱完整學習原則,是指在每一次教學活動中,施教者應促使受教者同時學習多項事物。
美國教育學家克伯屈(W. H. Kilpatrick)認為,受教者在同一學習活動中,所學到的事物包括主學習、副學習、輔學習三類。
主學習是教學所要直接達到的目標。
副學習是與主學習息息相關的週邊學習內容,是用以擴展學生學習經驗的一些思想或概念。
而輔學習(或稱附學習)則通常是學習過程中所培養的態度、價值、理想與感情等。
以國文教學單元「六國論」為例,主學習是引導受教者理解此篇古文辭彙與意義等,副學習則是引導受教者認識戰國七雄的歷史,而輔學習則是引導學生體認團結的重要性等。
當然,同時學習原則我們也可以引申到同時學習認知、技能、情意三領域的教學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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